少年大宗师李牧与归隐多年的老一代剑神天剑上人之间的约战,在整个长安城之中,都掀起了轩然大波,尤其是长安府的武道界,听闻之下,都将其当成是一件盛事来看待,毕竟大宗师约战,已经有近十年未曾发生过了。
各方瞩目。
“大人,此时是否要干预一下?”郑存剑向知府李刚请示。
毕竟涉及到大宗师这种层面,已经可以惊动官府了,大宗师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中高端战力,神州大陆上,三大人类帝国西秦、南楚和北宋,大宗师的数量加起来,不超过一万人,可以说是站在武道金字塔上层的一群人了,对于任何一个帝国来说,任何一个大宗师,都是一笔财富,不应该轻易折损,所以这件事情,身为长安府的行政长官,李刚无法压制这个消息,并且出于职责,必须向帝国高层汇报。
郑存剑的意思,是建议由知府衙门出面,暂时中止这一老一少两尊大宗师的约战,等到帝国官方的意思下来,在做定夺,这样起码可以让知府衙门置身事外,哪怕是日后帝国上层追究下来,亦不会担责。
然而知府李刚却笑着摇了摇头,道:“由他们去吧。”
他的姿态,竟是不管不问。
郑存剑一时也把握不准这位知府大人的心思,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统治长安府长达数十年,历经数次政治风暴而不倒,知府李刚的手段和城府,可不像是他的名字听起来那样简单普通,谁要是把这样一位政坛不倒翁当成是一个庸手,那最后吃亏的,坑定就会是他自己了。
郑存剑这些年跟在李刚身边,出谋划策,虽说李刚大多数时候,都对他言听计从,以至于让郑存剑在整个长安府有着独特的政治地位,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样的地位,李刚可以给他,也可以一念之间就剥夺,所以郑存剑一直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如今他被李牧的【生死符】所制,但依旧不敢有任何的动作。
好在李牧也没有要求他做什么。
至于帮助李牧修建赶猪巷里的小院落,这种事情,也没有必要隐瞒,所以知府李刚也是早就知道了。
李刚提起笔,在桌案白纸上挥毫。
当年,他也是文进士出身,自然是写的一手好书法,如今已经是帝国当代的书法名家之一,洋洋洒洒数百言,一气呵成,写完之后,将笔往旁边一放,吹一口气,顿时桌案之上,似是有一股锦绣之气腾跃而起一般。
便是所谓的锦绣文章了。
李刚不止是书法好,文采、文理、诗词歌赋,也都是一等一的名家。
他所写的,是一首词。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毫无疑问,这是一首立意绝佳,格局自成,气象冲天的大家之词。
郑存剑看完,便已经看出了来历。
这首词,并非是李刚大人所做,而是昨日刚刚在长安城中传出来,便已经引起了一片轰动的大作。
作者正是在此之前已经掀起了一波狂潮的少年大宗师李牧。
这首词,一日之前,自雄风武馆二当家神算子口中传出,便迅速在一定范围之内传播开来,正好恰逢昨夜有一个诗会,被神算子拿出来一念之下,顿时参会的一些文人名士,将这首词惊为天人,之后大为传播,于是在这些文人的推动之下,犹如一把盐洒在了油锅里,立刻就沸腾了起来。
【陋室铭】几乎是以一种飓风之姿,横扫整个长安城的文坛。
尤其是这首词的作者,又是最近风头狂暴的少年大宗师李牧,就更具传奇色彩了。
关于少年大宗师李牧的身世,这些天已经被许多人给拔开了,尤其是与知府李刚三击掌断绝父子关系,离家出走,穷困潦倒之类的事情,这首词就更加契合李牧的身世和心路历程了,越发给这首词增加了艺术性。
虽然其中有一些地方,晦涩难懂,比如这诸葛庐、子云亭两个地名,以及最后那一句孔子,到底是指的什么,如今还难以完全定论,但毫无疑问,因为这首词,李牧的名气,在长安城中更响亮了。
如今,李牧已经被看成是文武双修的奇才了。
据说,短短几日时间里,李牧已经有了不少的崇拜者,尤其是一些贵族名媛,更是将李牧当做是最为甜美诱人的猎物,私下里商量着如何捕猎呢。
郑存剑没有想到,李刚会将这首词,在自己的书房中写出来。
“哈哈,存剑,你也是长安城中的诗词名家,来说说,这首词,如何啊。”李刚面带笑容,看似随意地道。
郑存剑心里咯噔一下,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
实际上,这几日以来,他明显地感觉到,这位当初一怒之下三击掌驱逐了李牧的知府大人,似乎对于李牧并无众人想象之中的那种厌恶和憎恨,虽然之前,他曾经派遣自己和储书峰等人,去太白县对付李牧,但恰恰是在那件事之后,知府等人对于这个弃子的态度,似乎是改变了。
说不上是亲近,也说不上是疏远……总之,很难捉摸。
“很符合李公子心境的一首词,自成格局气象,是一首好词。”郑存剑最后只能这么评价,反正外面都是这么说的。
李刚哈哈大笑了起来,看起来四十岁出头的美男子,正处于人生魅力巅峰的年纪,笑起来给人一种君子文雅如玉的感觉,道:“自成格局这四个字,用的还不够,这首词,从那个孽子笔下出来,堪称是绝世了,这是一手言志词啊,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呵呵,这个孽子,自比仙人神龙,说得好听一点,其志高远,说的诛心一点,那就是野心大过天啊。”
郑存剑在心里想了想,这倒也符合他了解的那个李牧的形象,狂得很,大魔王,说野心大,也不为过。
李刚笑着,似有所感,再次提笔,在这首词的下面,加了一行小楷备注,却是只有短短两句——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写完,掷笔于地,笑着离开了。
郑存剑紧随其后,面色如常,但心中却是巨震。
这是在说李牧吗?
原来知府大人,对于他这个弃子的评价,竟然是如此之高,一遇风云便化龙,这样的期待,似乎还在大公子李雄之上吧?那当年为何……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误会了什么。
那么,李牧的风云,在哪里呢?
这一次与天剑上人的约战?
应该算是吧。
郑存剑的心中,闪过无数个念头。
……
……
“陋室铭?”
公主秦臻看完这首词,脸上终于是出现了极为意外的震惊之色。
她之所以震惊,是因为,在她的了解里,品德败坏的李牧,是不可能写出这样自成格局的好词的。
道理很简单。
所谓字如其人,文如其人,很多时候,诗词文字这种东西,是骗不了人的,一个人的精神是什么样的,那他写出来的诗词,就会是什么样的,古往今来,有很多奸佞枭雄之辈,也写出来过流传千百年的好词,但却绝对写不出来‘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样气质自成的句子,这句子里面,饱含了一个人的精神风骨。
“难道是代笔?”
她有所怀疑。
但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因为这首词,的确是太契合李牧的身世经历了。
只有那些经历过波折、挫折、困苦、煎熬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词句,李牧三击掌的故事,早就流传开来,哪怕是她并不关心这个人,但架不住身边有一个牧粉王辰一直絮叨。
也许,我真的看错了?
秦臻在心里,这么想着。
一会儿,王辰从外面走进来,道:“殿下,已经安排好了,一个时辰之后,我们出发,去教坊司,到时候,殿下需得小心藏匿身份。”
……
长安城中,一处极为神秘的地方。
“呵呵,少年大宗师,陋室铭……诸公,此子可用否?”一位面容英俊的年轻男子,看完誊抄版本的陋室铭,笑吟吟地问周围众人。
“少年得志,未必愿意为殿下所用。”
“诗词太过于清高。”
“可以一试。”
“哈哈,殿下礼贤下士,见才心喜,人之常情也,若是殿下有意抬举他,我愿为说客,去为殿下招揽此子过来。”
“恩,年纪轻,根底白,潜力够,可以培养一下,不过,越是惊才绝艳之辈,越是心高气傲,殿下需得做好两手准备,若是不能为殿下所用,必须早日除去。”
各种看法都有。
而且,每一个说话的人,身份地位都是极高。
那年轻人笑了笑,道:“我不怕他骄横,不怕他傲物,就怕他不识抬举,文人的风骨,嘿嘿……我会折服他的,会让他知道,为我效力,是他唯一的选择,我看上的人,有几个能逃脱。”
……
……
夜幕时分。
李牧出现在了长安城教坊司的入街口。
教坊司换一个名字,就是官办妓院,其中的妓.女,大多数都是犯罪被抄家的贵族、官僚的妻妾女儿,被强制送到这里,从高高在上的官太太、官家千金大小姐成为‘一双玉臂万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的青楼女子,这些犯官眷属的命运可谓是凄惨,但也是因为她们的曾经的身份地位,引得无数寻欢作乐的男子趋之若鹜。
所以教坊司可以说是长安城中生意最好的青楼了。
李牧百日里修行观想法门,不得其门而入,心中烦躁,于是以【生死符】招来郑存剑,陪同着到长安城中逛夜景解闷散心,以免急躁修炼走火入魔,见识一下异世界繁华之都的风采,也是极好的。
李牧一直都对此颇为向往和好奇。
但是在郑存剑有意无意的引路之下,竟然来到了教坊司的大门口。
“公子,不如进去一观?”郑存剑道。
李牧面色如常地点点头,道:“也好。”
其实,他心中已经有点儿迫不及待了。
他不是刻板的固执君子,何况对于任何一个穿越的男子来说,逛古代青楼,那岂不是梦寐以求的事情?既来之,则安之,何乐不为呢?就算是什么都不做,喝喝酒,看一看,也是一种人生体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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