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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知己知彼

书名:替身情人 作者:初二遇见 字数:3427

不要是她,只要不是她?不要那样残忍,江在铖,不要让我无地自容。
她几乎用祈求的眼神看着江在铖。只是江在铖却置若罔闻,他一点表情也没有,果断地回答:“是。”
只一个字,将张静海推入了深渊了,那样干脆,连假设与幻想的时间都没有给张静海。
江在铖不过在阐述一个事实而已,所以坦然干脆的觉得理所当然,甚至当他脑中浮现十年前那些荼靡花开时的场景嘴角的含着笑意的,却不知,也不看,那个哭泣的人。
还能怎样,她只得苦笑,道一句最没有作用的话:“你真残忍。”
她早就知道的,这个男人有多残忍。知道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穷途末路,一样不顾一切,让他伤个遍体鳞伤,再又来重复这句最没有用的话。这样深刻的一次设身处地,知道,他真残忍……
江在铖似乎有一丝不忍,却只是说:“以后你就会明白。”
张静海咬咬唇,再抬头,眼里已经清明,没有刚才那般绝望落魄,反而是决绝,一句一句,看着江在铖的眼:“我不会放手的,我张静海从来不会放手的,你不爱我那是你的选择,但是你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爱不爱你,江在铖,我爱你与你无关,所以请你不要插手,如果我做错了什么,你可以解雇我,但是要我辞职没有可能。”
许多人也许定义爱情都不一样,这个潇洒的女子这样定义她自己的爱情:我爱你与你无关,所以,我不放手,并不需要你的同意。
张静海看着江在铖的眼神依旧痴缠,却也决然,她转身,不回头看那张让她痴恋十几年的容颜。她的尊严,已经碎了,便也只有这一份倔强了,她断不会离开,无论如何,所以,她不会停下来,让江在铖有任何拒绝的机会。
任她多消散的转身,其实她自己何尝不知道,她只是在自欺欺人,只是在落荒而逃而已。
咔嗒——门突然打开,门外的林夏一个趔趄便跌进去了。她抬头,正看见两双眸子落在自己身上,似笑非笑的是江在铖,怒目而视的是张静海,林夏故作镇定,讪讪地笑着。
居然偷听被抓包,林夏便大大方方地走进去。
张静海已经不是刚才那副脆弱又倔强挽留爱情的表情,恢复了冷静,淡淡地道了一句:“是你。”不愧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富家千金,明明吃惊诧异的很,脸上却也还是平静如斯。
林夏顿在那里,进也不好,退也不好,支吾了半天,硬着头皮说:“我……我什么也没有听见。”
这话说了也白说,林夏自己都知道说了也没人信。这样鬼鬼祟祟躲在门后的隐君子,除了偷听再无别解。
这下换张静海似笑非笑了,她凑近,离得林夏很近,压低了嗓音:“听见了更好,那个男人不是你林夏的。”
林夏匆匆督了一眼江在铖,那厮正熟视无睹地看起戏来,眼里居然还带着兴趣与笑意。
林夏不看江在铖,对着张静海坦坦荡荡地回答:“我知道。”这一点她不可置否。
这个男人自然不是她林夏的,至少现在他是林初的,不过以后嘛?那就不知道了……
似乎讶异于林夏这样坦荡无谓的回答,张静海沉吟了一会儿,才说:“江在铖两天没来公司与你有关?”
林夏一顿,原来那几天江在铖不止是上晚上照看她,居然翘了两天班,难得啊。林夏唇角越发裂开:“我病了。”
张静海冷哼一声,似乎自嘲,又似乎嘲弄林夏:“难怪。林夏,你很幸运,但是那个男人是一颗裹着糖的毒药,你也逃不掉的。”
话音一落,林夏耳际没了那靠近的气息,张静海已经走出去了,看也没再看她一眼。林夏反而轻松了,那样而语地交流……一个男人,确实很有压力感,而且那个男人还在不远处看戏,虽然那厮耳力不会好到听得到。
林夏看看外面落荒而逃的张静海,她浅笑盈盈,微摇头:我不用逃,这颗毒药喂给林初就好了……
林夏从来不否认江在铖裹着毒药,但是她却不认为他是糖果,至少对她林夏不是。江在铖可以是林初的糖果,可是是张静海的糖果,确实也是,她们都逃不开江在铖甜蜜的毒药,但是林夏从来都很清醒,不敢沉沦,她只知道江在铖是毒药,而且是必须给林初吃下去的毒药。她只要记住这一点。
这颗裹着毒药的糖果呢?此时正若有若无地看着林夏。林夏不疾不徐地走进来,相比较张静海,林夏反而觉得面对江在铖来得容易,一个被爱伤害的女人很难应付,尤其是那个女人还将你当做情敌。
诶,归根结底还是江在铖那个祸害害了人家啊……
江在铖斜靠在转椅上,明明仰着头看林夏,偏生眼里全是睥睨:“你听了多久?”
没有动怒,嘴角全是笑意,似乎江在铖的心情很好,没有半点被‘抓奸’的心虚与慌乱。
林夏自顾做到沙发上,与江在铖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诚实回答:“全部听到了。”
江在铖只是笑,说:“偷听可不是君子所为。”
林夏浅笑盈盈,眨眨眼,居然有一种娇弱中带着狡邪的感觉:“我是女子,而且我也是小人,你说过,我最狡诈。”
这话的言外之意是,我是女子还是小人,偷听的行径,自然做的,谁让她狡诈呢。
见过狡诈的,但是没有见过奸诈奸猾还这么理所当然的,江在铖好笑:“看来病全好了,这才是你嘛,病恹恹得扮脆弱让人不习惯。”
看着这个灵动聪慧的林夏,江在铖实在无法将她与前两天昏睡在床的她联系到一起,简直是判若两人,还是这样比较适合她。江在铖如此想着。
林夏却蹙眉,真是后悔极了那天晚上的失误,病恹恹地般脆弱?真是可笑,脆弱那种东西她从来不需要。林夏突然冷了语气:“那天晚上是我烧糊涂了。”突然想起刚才张静海的话,她来了兴趣,“江在铖,你十六岁就喜欢上林初了?居然没想到你这么痴情了,十年不改啊,可是那时候林初十一岁,你认识她?怎么认识的?”
这倒真让林夏吃惊,居然两人好上十年了,她之前一点也不知道,没想到那两人的保密工作做得这么好,一直以来林夏都不知道江在铖和林初到底是什么时候,怎么走到一起的,但是绝对没有想到竟是青梅竹马。十年的感情基础,那岂不是很难破坏,林夏有些苦恼了,只能旁敲侧击知己知彼。
江在铖似乎很防备,一句话打发林夏:“你管的太多了。”
下意识地,江在铖不想在林夏面前提及他与林初的种种。
如果要是他说了的话,又会有怎么样的结果,也许所有故事都会重写了。
江在铖不知道,在很久之后,他有多懊恼在某一日,他没有说出来那些他下意识不想说的话。只是这也是后话了。
江在铖不说,林夏也不好强人所难,无所谓地笑笑:“只不过好奇,十一岁的时候,我还在林家,那时候我叫林初姐姐,也算是无话不谈,却从来没有听说过你。”
十一岁的时候,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年纪,妈妈还没有去世,那时候的她还是个没心没肺,天真无邪的时候,虽然有时候也会因为爸爸地冷漠而偶尔自怨自艾一番,但是那时候她和林初的关系还是很好的,可以说是形影不离,并没有听林初说过任何有关江在铖的事,这就有些奇怪了,仔细回想,十一岁那年好像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除了那次,荼靡花开的时候,那个少年……
十年了,竟还记得。
林夏不知道,此时她嘴角挂着怎样清浅而真实的笑。江在铖看的有些痴了。不料林夏却突然敛了笑转过头来,江在铖几乎狼狈地转开视线,还带着几分局促。所幸,林夏并没有看出江在铖的慌乱。
林夏收回了思绪,继续说:“十一岁的时候,你和林初怎么认识的?”
不知道为什么她这么想知道,仔细想想,似乎对这个爱情游戏也没有什么帮助,可是似乎就是在心里结了一个疙瘩,很想知道。
江在铖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敲打着桌子,没有看林夏,半响才吐出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林初喜欢荼靡花。”
说起林初,说起荼靡花时,江在铖的嘴角是笑着的,林夏想江在铖还是很喜欢林初吧,至少很喜欢这段与林初一起拥有的记忆,虽然过去了十年。念及此,林夏似乎觉得心里有根线在拉扯,她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莫名得让她觉得很不舒服,想着或许是她的病还没有养好。反正看着江在铖这般笑,林夏就是看着刺眼,便拆台,不温不火地说:“谁说的,她喜欢香水百合。”
林初向来都是名门淑媛,怎么会喜欢荼靡花那种长在野外的花草呢,她向来喜欢那些温室里昂贵难伺候的花朵,就像她自己一般。反而从小林夏就喜欢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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