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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悲伤成河的故事

书名:替身情人 作者:初二遇见 字数:5613

林夏的话还没有说完,江在铖阴森森地从牙齿里磨出一句威胁来:“你在提那两字试试。”
林夏下意识地闭嘴,刚才车上江在铖好像说过不要再提那两个字,再看看江在铖火热的眸子,她乖乖不提,反唇道:“婚纱店,等你。”顿了顿,又补充道,“我没提那两个字。”
下个逐客令还要这样拐弯抹角,真是累。
想想林初,一个准新娘被扔在了婚纱店里,骄傲如林初该要暴跳如雷吧。
林初狡邪地笑着,眸中似乎将这暖暖的灯光全数融进了一般。
江在铖就气不起来了,林夏没有穿鞋,站在地毯上,未干的头发滴着水,似乎眸子都蒙上了水汽。江在铖看的心头一软,轻轻地唤着:“过来。”
林夏不仅不动,还一脸防备地看过去,顺便打量江在铖后面那张特大号双人床,黑葡萄似的眼珠流转得灵动。
这厮不会想怎么样吧?他虽然卑鄙,虽然阴险,也无耻,但是不至于下流吧,凭着三个多月的同居生活的经验,林夏如此猜测。
林夏一双眸子灵动,四处看着,弯弯月牙一会儿困恼,一会儿纠结,一看就知道没往好处想我,怵在原处,江在铖耐心被一点一点耗掉,怒火被一点一点勾起:“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啊?”林夏还是不动,江在铖有揍人的冲动,恶狠狠地问,“你要我走过去吗?”
那么聪明的一颗脑袋,却偏偏有时候执拗生锈,他江在铖看起来很像饿久了的狼吧,居然一副小兽般的样子。
林夏慢吞吞地移着步子,江在铖不耐烦,上前一把将她拽到怀里,带着她坐到沙发上。林夏刚要挣扎,头顶传来温厚的嗓音,竟有些宠溺:“头发也不擦干,不知道这样容易头疼吗?”
说着拿起床头的干毛巾帮动作笨拙,但是轻柔地帮林夏擦头发。
林夏有些懵然,本来有推开江在铖的手不知不觉就垂下了,乖乖不动,任江在铖擦着。
江在铖的动作很笨,虽然轻,但是毫无章法,胡乱一通擦着,很显然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林夏唇角浮出一抹极是浅淡的笑,她一动不动,靠着江在铖,背对着他,鼻尖除了淡淡的洗发水的味道,还有好闻的薄荷香,那是江在铖身上的味道,林夏并不陌生,不由得有些出神。
久久,林夏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回答江在铖刚才强硬的问题:“不知道,我十八岁一个人住,可以说生活一团糟。不像你,一个大男人那么爱干净,那么讲究,害的我在你家不敢乱放东西,不敢弄乱弄脏,我不习惯那样井井有条。”
讲到这里林夏不由得笑了,好无意识地扬起嘴角,眼底淌过暖暖的涟漪。
江在铖真是哭笑不得,还好意思说,一个女人居然过得一团糟,毫无章法。女人不该都是安安静静的,偏偏林夏就是乱七八糟,尤其是她的房间,江在铖进去了第一次就不想进去第二次。
江在铖亦笑着,嘴角弧度妖娆,似一朵绽开的罂粟花,居然比美人还美上几分,幸好林夏看不到他此时的笑,不然肯定要骂一句:妖孽。
江在铖手上动作极其轻柔,生怕碰坏了一般,顺着林夏的话,嗓音性感好听极了:“以后随便你怎么放,怎么弄。”虽然他很不喜欢乱糟糟的,但是林夏的东西都搬走了,心里空落落的,更难受。
林夏嘴角的笑一瞬凝固了,眼底恢复几许清冷,清凌凌的嗓音没有波澜:“没有以后。”她转头,看着江在铖,重复说,“江在铖,没有以后。”已经结束了,哪里还有什么以后,以后江在铖的公寓会恢复干净整齐,也许还会有林初的东西摆放进去,但是绝对没有她。她强硬地强调,只是心里突然像被什么扎了一下,微微疼起来。
林夏眼底清明,那一汪眼潭里没有波澜,似乎凝固的净水。而江在铖的眸光渐冷,还有一些林夏看不懂的东西,沉在那黑沉沉的眼底,像一张密密的网严严实实地笼着林夏。她的头发未干,他却停下了动作,声音里全是无奈去僵硬:“林夏,到底你的心如何才能不那样冷硬。”
你要我怎么办?想离你近点,你却时时防备,时时逃脱……要怎么捂着你的心,才能让它不那么冷硬……
江在铖不知道,一点办法也没有。
林夏却笑着,又是那样惨淡敷衍的笑,她总是如此来掩盖自己的情绪,不留痕迹,做到沙发的另一端,隔开不远不近却刚刚好触及不到的距离,淡淡道:“如果不冷硬的话,我生存不下去的。”
江在铖心里一顿,因为这一句话,僵硬了,然后软化了,一塌糊涂。
冷硬只是为了生存吗?
是的,一个被抛弃了人,一个没有家人,没有依靠的人,如果不冷硬的话,她生存不下去。她这一身的刺,全是她的保护。
林夏,如果你不如此该有多好……多好。
哪有这样的如果。
她望着他的眼睛黑沉沉的,似乎没有星光的夜幕,隐约有一点闪烁的液体……
林夏转过头,看着耀眼的灯光。
她真傻,灯光是不能烘干眼泪的。
江在铖,为何你总让我这么不堪一击?她笑,嘴角全全是苦涩的弧度,她依旧望着灯光,那样刺眼的灯光,她睫毛都不曾颤动一分,背着他的视线说:“你将所有等都开了吗?难怪这么亮,以前你不是最讨厌晚上开许多灯吗?”
江在铖不喜欢开很多灯,尤其是睡觉的时候一点光线也不能有,可是现在他也已经习惯了光线了,似乎是潜意识里拿到动作,他知道,那是林夏的习惯,居然成了他的习惯,其实他还是不喜欢的,只是……
江在铖沉沉的嗓音在灯光里散开,那样毫无预兆地蹿进林夏的耳际:“你喜欢。”
因为林夏喜欢,所以他可以容忍,甚至是喜欢。原来真有种感情叫做、爱屋及乌,喜欢一个人,然后喜欢上的所以,一点一滴,习惯他的习惯,然后便向空气一般存在,生活里全是对方的痕迹,变这样深入骨髓。
未被干涩眼睛又有些氤氲了,那样刺眼的亮光,她只觉得模糊,嗓音像被清水浸泡过,清淡无味:“我不是喜欢,是害怕。”
她说害怕的时候,没有一点恐惧,她说害怕的时候,什么没有一点情绪,她说害怕的时候,望着灯光没有转动眸子,因为她习惯了这种害怕,渗入骨子里的习惯,已经习惯到将害怕这样平淡地阐述。
她就那样坐在那里,他伸手能触碰到的地方,却有种错觉,似乎一个眨眼的时间便会散了去。
似乎有种淡淡的情绪充斥,在江在铖心里横冲直撞。
江在铖走过去,将手覆在林夏的眼睛上:“这样刺眼,会伤眼睛的。”
眼睑上是江在铖凉凉的温度,看不到光线了,第一次黑暗中,她不觉得惶恐,鼻尖萦绕的熟悉气息很安心,她淡淡说:“十四岁的时候,妈妈还没有出殡,林志诚不想我出现在灵堂上,把我关在里地下室的仓库里,那仓库的灯坏了,我在里面整整三天,没有见到一丝光线,后来我就很怕黑了,晚上再也不敢关灯。记得十八岁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林家,一个人住,因为没有钱交房租房东停了我的电,我怕黑,然后点了整整一屋子的蜡烛,结果睡觉的时候不小心踢倒了,房子都着火了,不过我命大,只是吸了点浓烟。”
林夏说得很清淡,似乎只是平常小事一般,甚至嘴角还有一抹极是浅淡的笑,带着淡淡的嘲讽,连嘲讽都是这样淡然无关的。
伸出另一只手,拂着她的微微潮湿的头发,覆在眼睛的手心痒痒的,她的睫毛在他手上微微颤抖着,他很轻很轻地说着:“再也不让你怕了。”
这是第一次,林夏告诉他,她的故事,他一直都很像知道,可是现在只是这样听着,就心如刀割。
难怪她的心会冷硬,难怪她说冷硬是她生存的条件,难怪她浑身都是刺……江在铖好像有点明白了。
眼睑微微动了动,她似乎睁开了眼睛,扬起自己的手,从江在铖的掌缝里透过的灯光望着自己的手,很认真,但飘渺的嗓音,像飘在高空的青烟,似乎很容易消散:“知道吗?我这双手最会的不是握笔,是弹钢琴,我妈妈说,我很有天赋,一定能成为比她还出名的钢琴家,但是我学到十二岁那年就放弃了,因为林志诚不喜欢我弹钢琴,因为我比林初弹得好,然后我就再也没有碰过钢琴了,妈妈一定失望极了,如果再来一次的话,我会成为钢琴家的,江在铖,我可以的,成为比我妈妈还厉害的钢琴家,开许多许多钢琴演唱会,那是我妈妈的梦想,可是我没有帮她完成。我没有让这双手变成钢琴家的手,钢琴家的手都是很漂亮的,像林初的手那样。”
她的手不好看,很白,却白得像纸,很纤瘦,骨节太分明,掌心还有细细的茧子。这样的手弹不出好听的钢琴曲的。
林处的手很美,江在铖知道,让心怜惜,林夏的手却让人心疼,那些茧子像长在心口一下,顿顿的难受。
江在铖握着她扬在半空的手,掌心摩挲着她手心的茧子,紧紧握着,嗓音居然有些哽塞:“傻瓜,她不会怪你的,因为她肯定也知道你不喜欢。”
钢琴不适合林夏,太高贵,太清雅,林夏应该是可以打消大闹的,像贝斯。
天赋也好,她不喜欢的,便不适合,如果林夏成了钢琴家,应该也奏不出欢乐的曲调,还是不适合的。
林夏任由江在铖握着她的手,闭上眼睑,长睫擦过江在铖的手心,她微扬的脸,迎着光线,白得惨淡:“是啊,我只喜欢打架,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很调皮,总是缠着奕然哥哥,跟着一群男孩子到处野,打架,爬树,掏鸟窝,我没干过,那时候我才几岁的样子,奕然哥哥说我投错了胎,不应该做女孩的,我那时候也想,确实是在这样,我肯定学不来林初那样乖巧的,大人都很喜欢她,可是没关系,奕然哥哥对我也很好,总是会来我家,然后带着我到处玩,可是等我长大一点之后我才知道,奕然哥哥其实是来找林初的。那时候我发誓再也不要理他,不过没过几天,我就缠着他,要嫁给他,那时候我是七岁还是八岁的样子,真是幼稚呢。”“十八岁那年我就不喊他哥哥了,那年他走了,因为林初。后来我又是一个人了。”
她的声音里还是没有一点起伏,没有温度的平静,只是她颤动的长睫,还有江在铖手心温润的液体,泄露了她的情绪,藏起来的情绪。
原来林夏的眼泪这么烫,灼热了手心,很疼,眼泪从江在铖的指缝掠过,和滚烫过心一般的感觉。他轻柔的嗓音似乎带了蛊惑一般:“忘了那些事情好不好,不要在记起了,我也不问不想知道,你把别说。”
他再也不想知道林夏的过去了,恨不得从来没有发生过。突然他觉得自己很没用,没有参与那些故事,却没出息地听着便哽塞了咽喉。
她淡淡说:“忘不掉了,像刻在了骨头上。”伸出手,俯在江在铖手背上,似乎想要擦掉那些温热的液体一般,江在铖却回握着她的手,她亦不挣扎,继续说,“都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我也以为我都忘了呢,居然连细节都记得这样清楚,就好像昨天发生的一样,我都记得那年的雨,和今天这样不一样,很大很冷,一滴一滴砸在身上生疼的。也还记得程奕然走得时候,那天天气很好,连风都没有,温度还是冷的。”
因为疼痛吧,所以忘不掉,所以一笔一划地刻在了骨头上,时间越久越清晰。
江在铖你懂吗?那种雨砸在身上生疼的感觉,那种夏天还冷冰冰的感觉,你懂吗?林夏抽回手:怎么会懂,谁也不会懂的,所以才会说她冷清,才会那么多人说她无情。因为他们都不懂。
江在铖握着她的指尖倔强地不肯松开,似乎一松手,就会消失了一般,他问得如履薄冰:“忘了程奕然,以后我守着你。”
他其实没有资格这么说的,过去十八年的时间里,守在林夏身边的是程奕然,可是他却忍不住去计较,甚至自私地想林夏将那些有关于程奕然的痕迹都擦掉,然后他在添上。
林夏看不到江在铖的眸子,他的手一直覆在眼睛上,却似乎能感觉到很强烈的视线那样夺着她的目光,她便那样迎着,忽然消散了淡淡的哀伤,她冷冷地笑了,这样的笑往往是她要防御的征兆:“江在铖,林初喜欢的东西我都讨厌,不管是人还是东西。”江在铖的手一顿,似乎有些僵硬了,林夏却继续说:“我讨厌高跟鞋,讨厌裙子,讨厌白色,还有慕斯蛋糕,时装展……我都很讨厌,知道吗?这都是林初喜欢的东西。哦,还有林志诚,还有甚至我不认识的人。初三的时候,林初喜欢学校里一个学钢琴的男孩,放弃了许多年钢琴的我为了那个我没有见过面的男孩参加了钢琴比赛,我赢了,我向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孩表白,我说我你喜欢他,那个男孩也果真喜欢上我了,你知道后来我怎么做的吗?”
这是她从来不曾未外人道的事情,甚至连林初也是一知半解,她今天却说出来,这最不堪最卑鄙的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她想让江在铖知道,知道所有的自己,可能真是今天的雨淋着了,或者是灯光真的太刺眼了,她已经没有办法理智思考了。
他抽开手,一瞬的亮光刺痛了眼睑,林夏心微微一冷,她是要推开了吗?恍恍惚惚却有一个很大的力道将她包围。江在铖的怀里有种强烈的气息,属于他的霸道,还是总是潜藏的温柔,他没有推开她,而是紧紧地抱着,在她耳边说:“别说了,林夏。”
干涩的眼睛似乎又要不受控制了,那无用的东西她以为她早就没有了,却发现这么泛滥,她咬咬唇,嗓音还是清冷:“我告诉他,我很讨厌他,林初喜欢的她都讨厌。”她冷笑出声,有种恶意的畅快,“然后那个男孩第二天就转学了,林初再也没见到他。”她偎在江在铖怀里,紧紧拽着他的衣角,那样艰涩地说,“这才是我。讨厌林初喜欢的,这样的我也是多么讨厌。”
丧心病狂的我……十几岁的年纪却有这样的心,而且十几年了,早已根深蒂固。
原来这才是她,让他心疼到没有办法的她,全部的她,终于,他全数知道了。怪不得,最为一个女人林夏的衣柜里没有一件裙子,鞋柜里没有一双干跟鞋,怪不得……她总是逃离他。
江在铖俯下身,紧紧搂着林夏,声音有细微的颤抖,问:“那你讨厌我?”林初喜欢的我,讨厌吗……他都没有勇气提林初,刻意去忽视。
他第一次恨林初的喜欢,因为这个林夏而讨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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