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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爱让人卑微

书名:替身情人 作者:初二遇见 字数:3646

林志诚送了老程回到客厅,睃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的林夏,语气不似刚才的温润和气,很是冷冰:“我让司机送你。”
林夏搭着脚,似乎并没有要起身的意思:“这么迫不及待赶我走啊。也是,戏也演完了,我该退场了。”整了整一副,她起身,动作闲散,有种习以为常的自然。
什么是两相生厌,大概说的就是这对父女吧。
林志诚眼里嫌恶一波一波的,覆在在沧桑的眸子中:“这阵子别惹出什么事来,竞选要开始了,最好给我安安分分的。”
竞选?要是让个衣冠禽兽当了市长是不是就会勤政爱民了?林夏还真是想笑呢。她云淡风轻地说:“不过是走走过场,市长大人的位子你不是势在必得吗?”
不然费了这么多苦心便白费了,市委局的林市委书记可是年年好评啊,也不枉她来替他演父慈女孝了。
不过,客观的讲,除了林夏自己,也找不出另一个被林城北这般容不得的人。
林志诚怒瞪着眼睛,一双凤眼与林夏有几分相似:“你懂什么,政治场上一个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复。”这么多年的苦心经营,他容不得任何变故。
她冷笑着,冷若冰霜地回视:“我是不懂,那比得上你的虚伪,你与程叔叔二十年交情,居然在他面前还装慈父,林志诚,你真的好假。”她继续笑得讽刺,“很让你失望吧,程叔叔自小不喜欢你那个无所不能的大女儿,偏偏疼宠我这个不争气的小女儿。真是苦了你了,为了程叔叔支持,你假装了这么多年很累吧?我真为程叔叔不值,他这辈子最失败的事情就是被你的虚假骗的团团转。”
林志诚喝止:“你给我闭嘴,要是敢出去乱说,我就当没你这个女儿。”脖子上有隐隐约约的筋脉,一张脸红紫掺半,着实难看,真是被气坏了吧。似乎也只有林夏能让林志诚这般失了所有风度。
林夏差点笑出声,眼角完成锋利的幅度,眸光似刃:“你还真是好笑,我怎么不记得你什么时候把我当女儿了,你的女儿不是只有林初吗?七年前就是。”
七年前,林志诚将她赶出去,她便不是他林志诚的女儿,除却这个姓氏,她已经还的差不多了。替他演了这么多年的戏,也够还他的生养之恩了。所以女儿二字,她担当不起!
林志诚的眸子瞬间冷到了极点,嗓音沉闷得嘶哑:“别提醒我七年前的事。”
七年前……一夜之间,他们父女之间针锋相对,恨意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七年前啊,在这个林家大概谁都不愿再想起。包括林夏,她不闪不躲地对上林志诚的凌厉眸光:“哼,彼此。”
七年前,母亲死了,父亲……没有了,她林夏忘记了很多东西,也记着了很多东西,比如,永远记得眼前这个男人如何亲手隔断了他们的血缘之情。
其实比起林初,林夏更像林志诚,一样的倔强固执,不愿退让分毫。所以他们僵持,彼此仇视。
“你和那个江在铖要怎么样我不管,总之不要做什么丢了林家脸面的事。”林志诚警告道。
这样的林志诚林夏讨厌极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可耻的人:“你现在是在用长辈的语气跟我说话吗?我受用不起。”
林夏睃着林志诚,眼睛里猝了毒,说狠辣也不为过。她觉得可笑极了,这个男人何来的资格这样教训她,这样佯装成家长在这说教,他们有什么关系吗?就算是有也是厌恨。
林志诚转过身去,下逐客令:“你走吧。”
林夏望着林志诚的背,想来可笑,曾经她也曾趴在他背上,被他疼宠着,要是知道会有这一天,那个时候林志诚怕是会毫不犹豫地摔死她吧。
林夏冷嗤:“我其实也很讨厌来陪你演戏,司机就不用了,我怕我受用不起。”
林夏转身,突然觉得这个地方那般讨厌,似乎多待一秒都是难以忍受。
门口处,林夏才幽幽地传来一句极尽讽刺的话:“哦,忘了提前恭喜你荣升市长。”
市长吗?要是你当不成市长了,怕是会暴跳如雷吧,还真是想看看呢。林志诚,这是你欠我的,我会讨回的。你想要的,我林夏就想毁。
唇角勾着一抹冷冽的笑,她走出了大门,这个让她窒息的地方,如果可以,这一辈子她都不想踏进一步。
高高的铁闸门前,一辆银色的豪爵停靠,冷冷的月光在车上笼了一层淡淡的灰白。
车窗上,林初一张精致的脸庞美得乱人心滞,淡淡的彩妆,只是眉间有些阴翳,她看着江在铖,清泠的眸子有几分荡漾的微光:“在铖,非要这么做吗?”
不知道为什么,林初明知道林夏只不过是替身,可是当听到了他们之间的传闻还是会心慌意乱,还是会害怕。如果那个人是别人,她不担心,可是那个人是林夏啊,与她长着一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她恨自己,而且十年前的那个女孩……这些都让林初不安极了。可是她却没有理由暂停这场游戏。
江在铖望着林初的眼,伸出手抚了抚她的脸颊,轻声说:“林初,这样对你最好,我只要你没一分一毫损伤。”他搂着她,凉凉的吻落在林初额头,“相信我,不会很久,我便让全世界都知道,你是我江在铖的女人。”
只要铲除了所有顾忌,他便会向世界公布他江在铖的女人,只是在这之前他不敢冒一点险,那边也已经在动手了,相信永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彻底解决了。
林初偎在江在铖的怀里:“可是中间有多少未知,我不敢设想。”
万一,林夏动了别的心思,她该怎么办?
万一,江在铖被林夏迷惑了,她该怎么办?
万一,江在铖知道了十年前的事,她又该怎么笨?
这么多的万一,这么多的不可预知,她害怕啊,她不敢赌,这个男人她已经泥足深陷了,是万万放不了手的。所以她容不得一点变故。
江在铖紧紧搂着林初,抚着她的肩,声音缱绻:“林初,十年了,在我还不会爱的年纪里,心里就只有你了,不要怀疑,我非你不可。”
其实江在铖也不知道这话是在告诉林初,还是告诉自己,他已经分不清了。
十年前,自从林初走近他的视线,那片荼靡花林,还有那个树下的人影就写进了他江在铖的生命里,他花了十年,将她铭记,早就如信仰一般刻在了心口。
林初,林初……这个名字在他不懂爱的年纪,便是唯一了,所以不会改变,他自己也不允许任何改变。
只是江在铖不知道,他心口的位置只是‘林初’两个字……
林初伸手去回抱着江在铖,贴着他的胸口,她呢喃着:“在铖,是你,将我变得这般不自信了,变得这样患得患失,害怕别人将你抢走,害怕会抓不住你,真想把你藏起来,谁也看不到,那便是我林初一个人的。”
她以前不是这样,她是那样骄傲,那样自信,可是自从遇上了江在铖,所有的优越感,所有的自信全数被磨合了,这个男人让她变得卑微,变得毫无自信,这样不像自己,她是林初,是政界千金,是红遍南北的艺人,可是在江在铖面前也只不过是一个害怕抓不住爱情的女人。
到底她在害怕什么,很多很多,归根结底不过是害怕这个男人不爱自己罢了。再如何骄傲桀骜的女人在爱情面前也只是无可奈何地任感情摆布。
江在铖拨了拨林初额上的碎发,宠溺地说:“好,你想怎样都依你。”
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爱了十年的女人,是他从十六岁就想共度一生的人,有什么不能答应,有什么不能给的,又有什么不舍得,只要她要,只要她想,他可以将这个世界碰到她手上。
林初娇羞地笑着,眉眼弯弯,眸光似暖玉,两颊的酒窝浅浅,她望着江在铖嗔怒一般:“在铖,怎么办?还没有开始,我就开始疯狂地妒忌起林夏了,你不仅让我不自信,还让我这样善妒。”
她真的妒忌林夏,这么多年,第一次妒忌林夏,二十多年来,林夏有的她都有,甚至超过了她,可是当江在铖的名字与林夏写在一张报纸上,出自于一个人的口中之时,她还是会发狂一般地嫉妒,这才发现,之前她拥有的那么多,根本不算什么,只有这个男人才会让她这样疯狂,这样妒忌林夏,甚至是厌恶。因为那本该是她的位置。
可是到底是谁的位置呢?是谁替了谁?她最清楚不是吗?不过她要自欺欺人,她要让不存在的事实,变得真实,所以她理所当然地忘了其实她才是那个替身。
江在铖看着林初清凌凌的眸子,他说:“这个世上,只有你林初一个女人与资格为我江在铖吃醋。”
这是他最真实的话,可是为什么到了嘴边却有些酸涩了,看着林初的那双眸子,他突然想起了另外一双一模一样的眸子,不是这样温婉,而是冷得彻骨。江在铖沉沉的黑眸中,逐渐两双眼重叠,有错开。
他突然狠狠地抱紧她,心里一遍一遍对自己说:这是林初啊,是林初,是你最爱的女人,她的眼,她的眸,她的酒窝你都刻在了心口,所以不要在错认了……
林初为这江在铖这一句话兴奋不已,她是个戏子,本最该敏感的,可是她却没有发现江在铖语气里的艰涩。她在他的温柔里沉沉浮浮:“在铖,记住这句话,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忘了今天的话,我怕有一天我做错事了,你会收回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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