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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最熟悉的陌生人

书名:替身情人 作者:初二遇见 字数:3681

林初为这江在铖这一句话兴奋不已,她是个戏子,本最该敏感的,可是她却没有发现江在铖语气里的艰涩。她在他的温柔里沉沉浮浮:“在铖,记住这句话,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忘了今天的话,我怕有一天我做错事了,你会收回这句话。”
林初她要一个承诺,如果将有一天,她真的被揭露了,她还是贪心这个男人的爱,如果他爱她,那就一定会原谅她的错误的,那样她还是不会出局。这样就好,这样就不需要害怕了。
这个女人很敏感,江在铖只是这样认为,他说:“傻瓜,我江在铖说过的话从没有收回的道理。”
林初似乎这才放心:“我记住了,所以真有那一天的话,这就是我的王牌。”
林初话音才落,唇就被温热堵上,她有些措手不及,情潮难以自抑:“唔——”
江在铖的吻很霸道,凉凉的唇似乎要吞噬她口中所有的空气,舌尖缠绕着她的,不停攻城略地,让她有些呼吸不过来。她伸出手去推开他,溢出唇畔的声音娇媚又嘶哑:“你这是我家门口。”
江在铖依旧搂着林初,在她唇边来回舔舐,有一下没一下地吻着,他霸道至极:“我吻我的女人谁敢说什么。”附着身子,继续去追逐她的舌头,在唇畔,他带着情潮的嗓音潺潺,“专心点。”
车厢内的空气越发高了,林初浑身有些虚软,真个人瘫软在江在铖的怀里,白皙的手臂搂着江在铖的脖子。舌尖配合着江在铖的速度。
夜似乎暖了,杏黄的月光缱绻。
只是一处火热,一处凉。
林夏出了大门,回头看看林家正合上的铁栅栏,忍不住冷笑:就这样迫不及待?谁稀罕。
借着月光,她头也不回地走出这豪宅,不带一点留恋,如果可以,这个地方她一辈子也不想来。
月亮很满,淡淡的光线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林夏蹙着眉头,看着地上的石砖路面:这么晚了,这里一带都没有车要怎么回去。
林夏有些后悔了,干嘛逞一时口舌只能,不要司机送,现在怎么回去?难不成真要走着回去?那她这双刚能下地的腿明天又要躺倒床上了。
林夏看着地面,突然地上多了一个影子,她缓缓抬头。正是归家的林初,双颊绯红,一脸娇羞。林夏看看不远处,果然看到一辆熟悉的银色豪爵缓缓启动。
真是花前月下,孤男寡女啊……发生什么,林夏自然用手指也想得到,不过还真没发现,林初还有这样娇羞幸福的模样。
林夏没开口,停在原地,等着林初开口。林夏猜想,林初是有多激情啊,声音还是沙哑的:“你怎么回来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已经快有一年没有进这个家了吧。”
是啊,居然比她自己还记得清楚,真是有何居心,她都懒得想了。林夏只是若无其事地笑着:“比我还记得清楚,怎么害怕我回来啊?”收敛了笑,她冷嗤,“放心,我这就走,老头不是要竞选市委书记吗?我来扮演父慈女孝。我们果然是一个娘胎的,都这么会演戏。不过,我比不上你,你十四岁就可以拿奥斯卡奖了。”
林夏带着浑身的刺,针锋相对,她控制不住自己,只要看到林初这张脸,七年前的一幕幕就不受控制地涌现。
那是林初才十四岁,从未学过表演,却骗了所有人,所以,天生的戏子,她当之无愧。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林夏觉得自己虚伪,永远一副没有表情的样子,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有多恨,有多想报复那对父女。林志诚也虚伪,明明那样讨厌她,还是会将她叫回林家,扮演一个慈父。林初呢,更甚,居然可以若无其事地做了七年的林家千金,在母亲死后。
林夏灼灼的视线密密的笼着林初,之间林初脸色一冷,眼眸却似火般炽烈:“别总提十四岁那年的事情,我们都忘了。”
七年前,七年前……为什么要一遍一遍地提起,她不想想起,她不想去听,去看,去理会,她要忘记,可偏偏林夏不放过她,林初真恨不得林夏永远闭嘴。
林夏几乎冷笑出声:“只有你一个人忘了,你没看见吗?每次老头子看见了我,就像见到了仇人一样。也对,在他看来我就是他的杀妻之仇。”
杀妻之仇啊,她的父亲的妻子是她的母亲啊,她的母亲死在七年前,她是‘凶手’,她当了七年前的凶手了,都是替了这个若无其事的女人,她却好意思说自己忘了,真的,一个人怎么能这样无耻。
林夏甩甩头,冷冷地说:“我不想听你叙旧。”
叙旧……亏她说得出口,那血海深仇,她居然用叙旧两字带过。林夏怒极反笑:“那好,我不说,免得你晚上睡不着觉。”
她应该不会睡不着觉吧,这么些年,她还不是过的风生水起,居然这样心安理得,午夜梦回又怎么会害怕呢,怕是比谁都睡的香。
“你——”林初气极无语,只得狠狠盯着林夏,那样寒烈的眼神,那样浓浓的憎恶只有对着林夏是才能那样不可收拾。
林夏看着气得脸色发白的林初,觉得心里畅快极了,她突然幽幽地说:“林初,唇彩花了。”
林初下意识地去抹唇角,却发现手上什么也没有沾染到,才知道自己受了林夏的捉弄:“林夏,一点也不好笑。”
林夏却笑了,这种感觉还真是说不出的好,明明林初才是江在铖的正派女人,却只能偷偷摸摸。
林夏不疾不徐地继续:“我只是提醒你收敛点。”她不温不火地从包里取出还未来得及丢掉的娱报,递到林初眼前,“今天的报纸,你看,这下我们姐妹都成名了。”
林初低头,映入眼帘的是林夏和江在铖显眼的照片。那样亲昵,几乎刺痛了她的眼睛。林初抬眸,一把抢过报纸,眼睛猝了毒一般,狠狠盯着林夏:林夏……你怎可惦念我的男人……
林初睃着林夏,声音堪比久伏寒冰:“林夏,你到底想做什么?”
林夏一直以来都恨自己,这一点,没有人林初自己清楚,所以,她知道,林夏明明居心不良,她绝对不会甘心做自己的替身的,一定有什么阴谋的,可是林夏一直都是她看不清的一个谜,她不知道,根本不知道她大地打了什么算盘,是有莫名地害怕,不能为力。
林夏反而笑:“我想做什么?你该问江在铖不是吗?”
想做什么……想让你生不如死,想让你一无所有,让你痛不欲生……够不够,不过我不会告诉你的,我会出其不意,我会让你一败涂地,用不得翻身……
她不会说的,林初永远也估摸不准,林夏有多恨,有多狠,远比她想象的不止。
林初猜不透林夏,也套不出她的话,说:“我好像记得我喜欢的东西,从来你都会讨厌。”
很多很多,那时林夏还没有搬出林家,所有她喜欢的,她都会毫无理由地厌恶,无一例外,所以江在铖也不会错对吗?林初这样庆幸着。
可是林夏却不温不火地说:“总会有些例外的。”
例外……是江在铖吗?她居然在想些什么,只是揣测就快要让林初疯了,她不敢想象,如果江在铖被抢去她要怎么办?偏偏江在铖是她最没有把握的。因为本来就是她林夏的啊。所以她害怕。
林初佯装淡定,她的害怕,她的心虚她都不能让林夏看出一分一毫,所以她提醒林夏,也提醒自己:“这只是游戏,林夏不要太入戏,到时你会受伤的。”
只是游戏,只是游戏,江在铖是她的,是她林初的,游戏总会结束的,谁都不可以妄想改变。
林夏还是笑着,那笑却冷得让人窒息:“你在何时关心我?真是受宠若惊啊,六年还是七年了,你怕是日日盼我三长两短呢,莫不是女人谈恋爱了,就变得善感了?”
你不会善感,只会敏感,恋爱的女人总是会害怕的,林初原来你也不例外,你在害怕对不对,你害怕我会抢走你的东西吗?幸好你害怕,不然岂不是一切都没有意思了。林初,这个游戏还很长,我会让你越来越害怕的……
林夏的一双眼可以洞悉一切,奥斯卡金像奖又如何,林初再好的演技又如何?她们是一母同胞的孪生姐妹啊,虽然谁也不想承认。
林初觉得这夜很冷,和林夏给她的感觉很像,二十多年,她还是第一次觉得林夏很可怕。她强压下所有动荡:“不管你打什么主意,不要打在铖的主意,记得十七岁那年的舞鞋吗?”
十七岁时,林夏换了林初的舞鞋,彼此不合脚的鞋子,让她们都输掉了比赛,可是林夏觉得值,她用她的换林初的,她舍得。
林初越是害怕,林夏却越是让她害怕,她悠悠说着,辨不清真假:“舞鞋不合脚,是因为穿过才知道。人也是一样。”
就算不适合又怎样,就算穿着不合脚的鞋子会疼又怎么样,总之你也别想好过。
论起狠绝,以林夏为最,不知对别人,也对自己。
林初已经无话可说,警告都那样苍白:“林夏,在铖不是你可以惦记的。”
林夏冷笑,完全不以为意:“我可没说我惦记,这个游戏本来就是江在铖找上我的,这话你还是留着对他说吧。或者说你已经找过了,但是还是别无他法。我是在替你,在危险解除之前,你见不得光的。”
林初怕是没有办法,这个游戏一定有它必须下去的理由,所以她才敢这么明目张胆。
林初一时无语,全数被林夏说准了,丝毫不差,她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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